自喷系统设置全攻略:场所选择与火灾危等级划分一网打尽
设置范围
厂 房 1.不小于50000纱锭的棉纺厂的开包、清花车间,不小于5000锭的麻纺厂的分级、梳麻车间,火柴厂的烤梗、筛选部位 2.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单、多层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等类似生产的厂房 3.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木器厂房 4.泡沫塑料厂的预发、成型、切片、压花部位 5.高层乙、丙类厂房 6.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丙类厂房 仓 库 1.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 注:单层占地面积不大于2000㎡的棉花库房,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每座占地面积大于600㎡的火柴仓库 3.邮政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500㎡的空邮袋库 4.可燃、难燃物品的高架仓库和高层仓库 5.设计温度高于0℃的高架冷库,设计温度高于0℃且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非高架冷库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可燃物品地下仓库 7.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高层 民用 1.一类高层公共建筑(除游泳池、溜冰场外)及其地下、半地下室 2.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及其地下、半地下室的公共活动用房、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可燃物品库房、自动扶梯底部 3.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4.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 单 多 层 民 用 1.特等、甲等剧场,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超过3000个座位的体育馆,超过5000人的体育场的室内人员休息室与器材间等 2.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展览、商店、餐饮和旅馆建筑以及医院中同样建筑规模的病房楼、门诊楼和手术部 3.设置送回风道(管)的集中空气调节系统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办公建筑等 4.藏书量超过50万册的图书馆 5.大、中型幼儿园,老年人照料设施 6.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7.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或地上四层及以上楼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设置在首层、二层和三层且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的地上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除游泳场所外) 火灾危险等级划分举例 轻危 险 级 住宅建筑、幼儿园、老年人建筑、建筑高度为24m及以下的旅馆、办公楼;仅在走道设置闭式系统的建筑等 中 危 险 级 Ⅰ 级 1.高层民用建筑:旅馆、办公楼、综合楼、邮政楼、金融电信楼、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塔)等 2.公共建筑(含单多高层):医院、疗养院;图书馆(书库除外)、档案馆、展览馆(厅);影剧院、音乐厅和礼堂(舞台除外)及其他娱乐场所;火车站和飞机场及码头的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的商场、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的地下商场等 3.文化遗产建筑:木结构古建筑、
文物保护单位等 4.工业建筑:食品、家用电器、玻璃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冷藏库、钢屋架等建筑构件 Ⅱ 级 1.民用建筑:书库、舞台(葡萄架除外)、汽车停车场(库)、总建筑面积5000㎡及以上的商场、总建筑面积1000㎡及以上的地下商场、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不超过3.5m的超级市场等 2.工业建筑:棉毛麻丝及化纤的纺织、织物及制品、木材木器及胶合板、谷物加工、烟草及制品、饮用酒(啤酒除外)、皮革及制品、造纸及纸制品、制药等工厂的备料与生产车间等 严 重 危 险 级 Ⅰ 级 印刷厂、酒精制品、可燃液体制品等工厂的备料与车间、净空高度不超过8m、物品高度超过3.5m的超级市场等 Ⅱ 级 易燃液体喷雾操作区域、固体易燃物品、可燃的气溶胶制品、溶剂清洗、喷涂油漆、沥青制品等工厂的备料及生产车间、摄影棚、舞台葡萄架下部等 仓 库 危 险 级 Ⅰ 级 食品、烟酒;木箱、纸箱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等 Ⅱ 级 木材、纸、皮革、谷物及制品、棉毛麻丝化纤及制品、家用电器、电缆、B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钢塑混合材料制品、各种塑料瓶盒包装的不燃、难燃物品及各类物品混杂储存的仓库等 Ⅲ 级 A组塑料与橡胶及其制品;沥青制品等